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 2012届毕业生重修补考工作拟于第8—9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重修补考时间为4月21日—26日,具体见补考安排表(另行下发)。
二、重修补考科目及要求
本次补考的科目为2012届三年制高职生、五年制高职生自入学以来所有不及格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请各系部通知本系学生4月16日之后登录教务管理网络系统查询补考科目,并按时回校补考。
三、监考工作
监考安排表将在考试前一周下发,请各系部及时通知监考老师按时参加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并签到。
四、成绩上交时间
请各系部于2012年5月4日前将学生重修补考成绩登记到教务系统。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