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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往届毕业生毕业证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中干【发布时间】2021-03-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皇冠428428娱乐娱城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渝水职院教〔2018〕45号)第七章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未达到毕业要求而没有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修读年限内由学生本人申请重修,达到规定学分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具体流程如下:

一. 学生参加重修考试(2019年5月6日-5月12日)。

二. 各二级学院在重修考试成绩登载(2019年5月15日)完后的5个工作日(2019年5月22日)内将能够换发毕业证的学生名单(毕业资格审查表)报教务处。

三. 教务处在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并制证(2019年5月23日-2019年6月7日)

四. 教务处下发毕业证到各二级学院,学生于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到各教学系领取。

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出具本人的委托书(注明领取毕业证后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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