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职责 |
工作职责: 1.组织统筹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工作; 2.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建设与管理工作; 3.组织统筹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管理工作; 4.组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诊断、反馈与上报工作; 5.协助承担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方面诊改工作; 6.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按时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答辩等工作,无错误; 2.认真负责组织课堂教学督导,完成听课规定任务工作量,帮扶教师成长,有好评; 3.做好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规划、方案、计划与诊改等工作,有成效; 4.按时报送学校人才培养相关平台数据、质量报告,无差错; 5.根据诊改工作要求及时指导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五个方面开展诊改工作,有力度; 6.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及时认真完成,不推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