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428428娱乐娱城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
【作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9-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重庆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渝委办发〔2014〕9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学院各处室领导及一般工作人员,教学系部党、政领导及行政工作人员、辅导员及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效能问责,是指对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贻误工作、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

第四条工作人员受到效能问责,同时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实施效能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一)权责一致、有错必究原则;

(二)依法有序、分级负责原则;

(三)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原则;

(四)责任追究和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问责情形

第六条部门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一)对学院党政的决策部署、工作任务及其他交办的事项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

(二)部门工作推进不力,经督查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工作仍无起色的;

(三)涉及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中急需解决的切身利益等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导致多次投诉(信访)或群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五)违反相关规定,擅自确定评先评优、进修培训对象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或者不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者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师生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

(七)公务活动不按规定、标准执行,铺张浪费的;

(八)在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等过程中不按规定报批、公示、招投标的;

(九)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效能问责,未按规定进行问责,或者隐瞒、包庇的;

(十)本部门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两人以上被问责或部门某人员一个考核年度内两椿使428428娱乐娱城陨媳晃试穑蚴艿蕉级及以上问责的(此情形中的问责不含部门领导主动提出的问责);

(十一)其他应当承担领导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不认真履行职责,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压着不办的;

(二)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三)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者谎报工作进展,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对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人员不牵头协调,或者协办人员不支持配合,致使贻误工作或者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五)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怕负责任、怕担风险,影响整体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的;

(六)未做好工作交接,致使贻误工作的;

(七)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师生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

(八)索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馈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吃请、旅游、娱乐以及其他消费活动的;

(九)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第八条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无故旷工的;

(二)上、下班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或者违反请销假制度,致使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观看影视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致使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师生投诉的;

(五)工作日、节假日值班,未履行签到手续,或由他人代签到,或值班不到位,致使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不遵守会场纪律,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等影响会风会纪的;

(七)未执行文件、档案管理和保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等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

(八)因饮酒贻误工作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的情形。

第三章 问责方式

第九条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对个人和部门造成了不良影响的,为三级问责,给予效能告诫、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对学院工作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的,为二级问责,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公开道歉;情节严重,对学院整体形象和工作都造成了较大影响且无法挽回的,为一级问责,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级。

问责级别的界定由学院问责实施主体研究决定。

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调离岗位、免职等问责方式合并使用。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干扰、阻碍、不配合效能问责调查处理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打击、报复、威胁、陷害调查人、举报人、证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四)12个月内曾受过两次及以上的效能问责的;

(五)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主动检举他人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因管理和服务对象自身过错,致使工作人员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未作出具体规定,无法认定工作人员责任的;

(三)工作人员对上级强令、指使、授意其实施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提出不同意见后,上级仍要求执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人员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第四章 问责实施主体

第十三条在皇冠428428娱乐娱城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审计处、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问责实施小组,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效能问责工作。下设办公室(简称问责办),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处。

第五章 问责程序

第十四条实施效能问责,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

(二)调查核实;

(三)作出问责决定;

(四)执行问责决定。

效能问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五条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情形的,由问责办进行登记和初步核实:

(一)上级机关的通报、建议及其领导的指示、批示;

(二)学院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建议;

(三)学院各类工作检查和考核中的意见、建议;

(四)教职工、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的投诉举报;

(五)处室、系部领导主动提出的问责建议;

(六)纪检监察机关的明察暗访;

(七)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曝光;

(八)其他来源的线索。

第十六条经初步核实,反映情况存在的,由问责办报问责实施小组组长签批后启动问责调查核实程序;

第十七条问责事项的调查核实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组成调查组,调查组由2名(含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二)调查组收集、查证有关证据,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其合理意见,应予以采纳,同时做好调查记录。

(三)调查结束后,写出调查报告,提出问责建议。

第十八条问责办根据调查结果,向问责实施小组提出是否需要问责的建议,由问责实施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决定给予一级问责的,尚应按相关程序报皇冠428428娱乐娱城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对不需要实行问责的,问责办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被调查人、线索提供单位或者人员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对事实清楚、不需要问责调查的,问责实施小组可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第二十条对已调至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问责,由原单位调查核实,并向其现任职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对挂职锻炼、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实施问责,由接收单位调查核实,并向派出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第二十一条决定给予效能问责的,由问责办制作《效能问责决定书》,在作出问责决定后7日内送达被问责的工作人员本人和所在部门,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问责决定从作出问责决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问责决定作出后,由问责办牵头,组织部、人事处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给予效能告诫的,应当指定其上级负责人(说明:部门负责人被问责,其上级负责人为分管或联系院级领导;一般工作人员被问责的,其上级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对被问责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劝诫;给予诫勉谈话及以上问责的,组织部、人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效能问责决定书》归入被问责的工作人员(干部或人事)档案。问责办应当将执行情况报告皇冠428428娱乐娱城。

第二十三条在办理效能问责事项中,工作人员与办理的问

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被问责的工作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问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第六章 申诉及复核

第二十四条被问责的工作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效能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皇冠428428娱乐娱城提出申诉。

第二十五条学院问责办负责受理申诉材料,并对申诉事项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报皇冠428428娱乐娱城,由皇冠428428娱乐娱城在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申诉处理决定。

受到免职、降级问责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七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六条受到效能问责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由其上级负责人在收到问责决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其进行工作谈话。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受到调离岗位问责的,自问责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受到免职问责的,自问责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受到三级问责的工作人员,扣发本人绩效工资200元/次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分0.1分/次,同时扣发部门年度考核奖200元/次和部门年度业绩考核分0.1分/次;受到二级问责的工作人员,扣发本人绩效工资400元/次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分0.2分/次,同时扣发部门年度考核奖400元/次和部门年度业绩考核分0.2分/次;受到一级问责的工作人员,扣发本人绩效工资1000元/次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分0.5分/次,同时扣发部门年度考核奖1000元/次和部门年度业绩考核分0.5分/次。

受到问责的工作人员系由本处室、系部领导主动提出的,则不扣发部门年度考核奖和年度业绩考核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涉及教师的问责,首先执行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仍不能处理者,再执行本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问责线索初步核实登记表

   2. 问责调查报告及问责决定审批表

   3. 效能问责决定书

   4. 效能问责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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