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辽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评职称无需论文、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

发布日期:2016-12-19    作者:         点击:

(2016年12月17日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沈阳12月17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人社厅、科技厅近日联合下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专门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人员评职称开辟“绿色通道”,评定时突出市场和企业评价,不唯学历、不唯论著,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
       辽宁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解决当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的科技人员,晋升职称通道窄、现有评价方式和标准条件下难以晋升等问题,同时激励科技人员面向市场需求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增加对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高质量科技供给。
      具体评价标准中,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横向课题资金、科技成果市场效益等来自市场的评价结果,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重视应用方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评价,加大企业评价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中的权重系数。如对参评正高级工程师的科技人员,设定了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在辽宁省转化后为所在单位创造的收益3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主持承担横向课题经费3年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科技成果使辽宁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0%以上等6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申报参评。
     《办法》适用于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绩优异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转企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企业技术技能人员也可参照进行申报参评。对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特别优异的科技人员,可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此次职称评定实行评聘结合。科技人员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后,可不受其所在单位岗位结构、职数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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